甘 地 语 录
吴 蓓 译 王荣亭 校对
三、人类的法则
这个世界到处是希姆萨1,大自然的确显得“血腥到牙齿和爪子都红了”。但如果我们铭记人高于兽,那么人也就优越于大自然。如果人有一个神圣的使命要去完成,一种成就他的使命,那就是阿希姆萨。置身于希姆萨的世界中,他可以沉浸到自己内心最深处,向周围的世界宣告,在希姆萨的世界中他的使命是阿希姆萨。他实践阿希姆萨到何种程度,他就为人类增光就到何种程度。人的本性不是希姆萨而是阿希姆萨,经验可以使他的内心确信,他不是身体而是阿特曼2或灵魂,他运用身体只是为了表达阿特曼和自我亲证(self-realization)。由于这种体验,他发展出克制欲望、愤怒、愚昧、怨恨和其它欲望的伦理,并且竭尽全力去达到目标,最终获得彻底的成功。只有当他的努力达到极致时,才能说他实现了自己,他按照他的本性而为了。征服欲望还不算超人,只是人。阿希姆萨是最高类型的英雄行为,做到阿希姆萨的人绝不会胆怯或软弱。
青年印度,24-6-’26,P230
1,译注: Himas,希姆萨,源于古代梵文,意为用语言、行为和念头去伤害别人以及一切有情。Himas加上A,Ahimas就是阿希姆萨,表示不伤害。
2,译注:Atman,印度哲学和印度教中,指生命的本源、灵魂、自我精神。
非暴力不是局限于先知和洞穴人的一种远离尘世的美德,它能被无数的人实践,这不是因为大家全面了解它的含义,而是因为它是我们人类的律法。它使人区别于兽。但人还没有摆脱身上的兽性。他一定要为之努力,这种努力就是要把非暴力付诸实践,而不是停留在信念上。我不可能努力地去相信某条原则。我也许相信也许不相信。如果我相信,就要勇敢地去实践它。阿希姆萨具有勇敢的属性。胆怯和阿希姆萨就像水火一样不能并存。
哈里真,4-11-’39,P331
我不是一名幻想家。我声明我是一名实干的理想主义者。非暴力的信仰不仅仅限于先知和圣人。它对普通人也适用。非暴力是我们人类的律法,就像暴力是兽的律法一样。精神蛰伏在兽的身上,除了依靠体力外,它不知道其它的律法。人的尊严是遵守更高的法则——适用于精神力量的法则。先知们从暴力中发现了非暴力的律法,他们是比牛顿更伟大的天才。他们是比惠灵顿1更伟大的勇士。他们了解使用武器的后果,他们意识到武器的无效性,他们教导疲惫的世人,拯救世界不能用暴力而是要靠非暴力。
青年印度 11-8-20, P3
1,译注:Wellington 1st Duke of 1769-1852,英国著名将军和国务活动家,曾任英国首相。因在滑铁卢战役中指挥英、普联军击败拿破仑而闻名。
1、非暴力是人类的法则,它比野蛮的力量无限地伟大,并优越于野蛮的力量。
2、作为最后的解决办法,如果人们缺乏对仁爱之神的活生生的信仰,非暴力对他们没有裨益。
3、非暴力是对人的自尊和荣誉感的最全面的保护,但它并不总是能最好地保护土地或可动产。尽管日常的实践证明,比起用武力保护它们,非暴力是一种更好的防御。然而,在事物的根本性质中,非暴力无助于保护非法所得,也不会帮助不道德的行为。
4、愿意实践非暴力的个人或国家,除了荣誉不可放弃外,必须准备牺牲一切(国家直到最后一人)。因此,它与侵占别国的现代帝国主义是不同的,后者为了自己的防御,赤裸裸地以武力为根基。
5、如果所有的人——儿童、年轻的男女们或成年人,都有对仁爱之神的活生生的信仰,而且平等地爱所有的人,非暴力就是所有人都能同等运用的一种力量。当人们把非暴力当作生活的律法来接受时,它一定会遍及到整个社会中去,而不只是应用于某些孤立的行为。
6、认为对个人是足够好的律法,却不适合用人群,这种想法是极端错误的。
哈里真,5-9-36, P236
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意或无意地用非暴力方式对待别人。所有结构良好的社会都建立在非暴力律法的基础上。我发现在毁灭之中,生命百折不挠,因此一定有比毁灭更高的法则。只有在这个法则下,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才是可理解的,人才值得活下去。如果非暴力是生活的律法,我们必须在日常生活中努力去实行。哪里有冲突,哪里就有你的对手,你要用爱征服他。以这种不加修饰的方式,我努力在生活中实行非暴力。这并不是说我的所有困难都迎刃而解了。我只是发现爱的律法已经给出了毁灭的律法永远不能给出的答案。
青年印度,1-10-’31, P286
我认为甚至就在目前,尽管社会结构不是基于有意识的接受非暴力,但由于人们互相容忍,整个人类世界生存着,而且人们还能保留他们的财产。如果他们不是这么容忍的话,只有极少数最残暴的人能够存活下来。但事实并非如此。爱的纽带把家人紧密联系在一起,称作国家的所谓的文明社会里的群体也是这样。可是他们不认识至高无上的非暴力律法。因而他们还没有研究它的广泛可能性。
哈里真,22-2-’42,P48
科学家告诉我们,构成我们星球的原子之间如果没有了凝聚力,一切将分崩离析,我们也将不复存在。既然连无知觉的物质中都有凝聚力,那么有生命的事物中也必然存在。有生命的事物中凝聚力的名称就是爱。我们注意到父子、兄妹和朋友之间有爱。但我们一定要学会在所有的生命中运用爱的力量,在运用中包含着我们对神的认识。哪里有爱,哪里就有生命。仇恨导致毁灭。
青年印度,5-5-’20,P7
从古至今,世界上每一位圣人,依据他的见解和能力,成为人类至高无上律法的活生生的例证。真的,我们身上的兽性似乎经常容易获胜。然而这并不能否证爱的律法。它只能说明贯彻爱的律法有困难。像真理一样重要的律法,如果是别的样子,事情又会怎样呢?当爱的律法普遍被实践时,神将统治人世间,就像他统治天国一样。我们了解人世间,却对我们心中的天国感到陌生。如果对某些人实践爱是可能的,却不容许对所有其他人实践爱,甚至连可能性都不允许,则是一种傲慢的行为。
哈里真,26-9-’36,P260
为我们发现爱的律法的人,是远比我们现代的科学家更加伟大的科学家。由于我们的探索还不够深远广泛,因此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它的成效。这样,总而言之,我是在一种对成效(如果有的话)的幻觉中努力进行探索的。我越是按照爱的律法来为人处事,我就越能感觉到生命中的喜悦,感觉到宇宙计划中的喜悦。它给予我和平,以及大自然神秘的含义,这种含义我无法描述。
青年印度,1-10-’31,P287
人类经验的全部总和是人想方设法地继续活着。从这个事实我推论,统治人类的是爱的律法。如果是暴力,即仇恨统治我们,那么很久以前我们就已经灭绝了。然而可悲的是,所谓的文明人和国家表现出来的行为,就好像社会的基础是暴力。我通过试验来证明爱是生活至高无上的唯一律法,这给了我难以形容的喜悦。大量相反的证据动摇不了我的信念。
哈里真,13-4-’40,P90
这个世界是由爱的纽带联系到一起的。历史不会记录每日发生的关于爱和服务的事件。它只记载关于冲突和战争的事件。不过实际上,在这个世界里,爱和服务的行为,比冲突和纷争普遍得多。我们发现,世上有无数的村庄和城镇欣欣向荣。如果这个世界总是充斥着纷争和倾轧,他们无论如何不可能存在下去。
巴布给静修院姐妹的信,(1960),P113
如果我们关注有记载以来的历史记录,我们将发现人类向着阿希姆萨在稳步地迈进。我们远古的祖先是食人动物。曾经有一段时间,他们靠食人肉和狩猎为生。接下来的一个阶段,人羞于过着狩猎的生活。因而他开始从事农业生产,他的食物主要依靠大地母亲。于是,从前的游牧民,开始定居下来过着文明的稳定生活,建立了村庄和城镇,他从家庭成员成为社区和国家中的一员。所有这些是向着阿希姆萨进步的征兆,是消除希姆萨的征兆。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时至今日,人类已经灭绝,就像许多低级物种已经消失一样。
哈里真,11-8-’40,P245
在世人记忆中,现代科学有许多事例,似乎反映了不可能的事情可以成为现实。但是自然科学的胜利和生活科学的胜利并不矛盾,生活科学总结出爱是我们人类的律法。我知道靠争辩是不能证明这条律法的。它是由一生都遵循爱的律法的人们证明的,这些人全然不顾由此带来的后果。没有牺牲就没有真正的收获。既然已经显示出爱的律法是最真实的收获,那么也就要求一个人做出最大的牺牲。
哈里真,26-9-’30,P260
如果我们相信人类稳步地向着阿希姆萨迈进,随之而来,人类必然更进一步地接近阿希姆萨。世上没有任何事物是静止不动的,一切都在变化。如果没有进步,那就一定在不可避免的倒退。除了神自身外,没有任何人可以置身于永恒的循环之外。
哈里真,11-8-’40,P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