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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Donald Hughes and Jim Swan 著

         吴蓓   

 

近年来最令人振奋的事件之一是蓝湖回到了陶斯普韦布洛(Taos Pueblo),对陶斯(Taos)人来说,这个地区是个神圣的地方,其中一人说:“我们走到那里,用自己的语言同我们伟大的圣灵交谈,同我们的大自然交谈,什么将要生长发生。”在退还蓝湖和围绕它的森林地带中,国会承认美国土著印第安的所有部落都会把某些地方认作神圣的场所。这一认识后来在美国印第安宗教自由法案中表达得更加清楚。在黑山,拉科塔人(Lakota) 和其它部落与熊山丘(Mato Tip)具有一种精神上的联系,纳瓦霍族(Navajo)和霍皮族(Hopi)二个部落把Flagstaff附近的圣佛兰西斯科山峰看作是神圣的,尽管法庭忽视了保护它们免遭亵渎。

 

神圣的场所是人们寻找和宇宙相联系的地方。用一些特殊的方式,圣灵会向人们启示。所有时代,世界上不同地方的人总会指认一些场所为神圣所在。日本富士山是圣地。的的喀喀(Titicaca)湖上的岛是艾马拉(Aymara)人崇拜太阳神的祭坛。巴布亚新几内亚的Inti和Bimin-kukusmin人尊敬一口油井的周围区域,井中的油专门用于仪式。这样的例子举不胜数。

但是当有人问传统的印第安人:“地球上有多少神圣的场所?”回答是肯定的:“到处都是。”Puget Sound地区的苏垮米西(Suquamish)部落的西雅图酋长告诉华盛顿统治者:“在我的人民看来,这片土地的每一部分都是神圣的。”当部落的长者提到地球母亲时,他们不用比喻(metaphor)。他们认为大地是有生命的,它的所有部分都是神圣的。布兰克·爱奥克是一位虔诚的拉科塔人,他向大地母亲致词“我们踏在你身上的每一步都是庄严、神圣的,每一步都是一次祈祷。”正是出于同样的原因,在哥伦比亚河流上游区域的Wanapum Shaman 部落,斯姆郝拉(Smohalla)要求他的随从者用轻轻的探掘方式耕地,而不能用犁耕法,在他看来犁耕土地就象是用刀撕开母亲的胸膛。他还禁止人们采矿,他认为采矿是在母亲皮肤下面挖掘她的骨头。这些令人尊敬的老师知道人可以在任何地方体验到和宇宙的相互联系。所以无处不神圣,或神圣的地方没有边界。

最后这句话与前面讲的神圣的场所并不矛盾,传统的印第安人认为所有的自然都是神圣的。但某些地方圣灵显示的力量更清楚、更容易,使人们可以获得所期盼的显灵。它们也是部落重大历史事件和创造天地万物发生的地方。它们和特殊的神灵相关,除非一个人准备好去遭遇神灵的力量,否则甚至不应该召唤它们,这种力量既能给人勇气又能毁灭人。印第安人的宇宙观具有神圣的连续性,包含着可以集中的力量。

 

历史上,这种大地的观念在世界人民的传统中普遍存在。古代中国的风水是把地形看作是由能量线联系起来的具有潜能点的网络。风水术士相信如果忽视了房屋、道路、寺院的神圣地理位置是很愚蠢的。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坚信地球是生命有机体,每一部分都是活的,在有些地方灵性的力量是活跃的,有些地方是消极的。在法律中,他建议城市奠基者要慎重考虑这些影响。

但这不是对待神圣场所的唯一态度,古代世界还有另外一种观点,和北美印第安人的想法形成强烈对比,并且在西方思想史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这种观点认为神圣场所通常是用一堵墙围起来的地方,和外面的环境是隔离开的.古希腊用“temenos”描述这样的地方,意思为“我隔开(I cut off)”。拉丁词“temenos”是英文“temple”(神殿、寺庙)的词根,意思是“隔开的一部分”或者“标识出来的场所”。一旦经过官方权威的认可,这片区域就受到宗教习俗和地方法律的保护。

选中的神圣地方总有某些特征:如给人印象深刻的一群古树、一口井、一片湖水、地上的一个裂缝,或一座山峰,总之该处的风景宏伟壮观或幽静美丽。在确定神圣场所过程中,要考虑到视野所及的山的形状和土地的概貌。在神圣场所内,只容许人们进行宗教崇拜仪式,禁止其它任何活动,如不许伐木和清除树林,不许狩猎、放牧或耕种。唯一容许的建筑物是神或女神的殿堂。神圣场所是一种结构,在古代,它是自我封闭的,位于其内的一切事物都为神殿服务。神居住在里面并会显现。寻求避难的逃亡者,寻求治疗的病人,以及任何寻找智慧的人——既想要知道神的意志的人,可以整晚睡在神殿等待有意义的梦降临。在古代,这样的地方有几百处。

另一种神圣场所的类型是献给神或女神的一块农业用地,这块地上出产的物品用于献祭。线性B简(Linear B.table)记载了古代克里特岛上的这种情况。在雅典,最高法院委员会对神圣橄榄树有管辖权,橄榄油用于献祭仪式,或用于泛雅典娜(panathenaic)节比赛的胜利者,或为其它目的奉献给雅典女神。在欧洲“上帝的土地”制度有着漫长连续的历史。

甚至在伟大的古代城市中,神圣场所也保留了某些自然的特征。笼罩在树丛中的巴比伦金字形神塔,埃及神殿中的圣湖和花园争相辉映,雅典卫城有圣洞、圣泉、圣丝柏树。这类地方都用围墙保护,把内部的神圣场所与外部拥挤的街道区别开来。

 

如果问美国印第安人:“多大的世界范围是神圣的?”他们回答:“大到能奉献给神的范围。”相比之下,神圣场所建筑物的边界却给出了另一种回答。在边界外,大地不受神的保护,人们可以随意使用,照耀的是普通的太阳光,只有神圣场所的里面闪烁着神光。这是朝向非神圣化自然迈出的一大步,但边界还是有超自然的品质。

为了理解神圣场所的概念如何进入中世纪和现代人的思想里,有必要考察希伯莱人对它的转化。诗篇作者声称,在某种特殊意义上,所有的大地都是神圣的,“地,是其中充满的;世界,各住在其间的,都属耶和华。”早期希伯莱人的神圣地方西奈山是上帝赐予摩西十戒的地方,贝瑟尔(Bethel)是雅各和天使搏斗的地方。然而犹太教的主要观点是创造者上帝和他的创造物截然不同,尽管创造物是他权能和慈悲心的奇妙展现。上帝是超越的,在本体论意义上,不能说上帝居住在大地上任何一个地方。希伯莱人和周围其它宗教信仰的人民经历过长期的斗争,这些人民在神圣的树林和高地敬神。上帝命令他们毁灭这些神圣场所。

迦南人神圣场所的安排也许暗示了上帝在自然界中的呈现,比犹太教愿意相信的更为亲切。既然所有的世界都属于上帝,作为神圣场所的选择就可以是任意的。为了防止神圣场所太多引起的混乱和担心由此产生崇拜许多的神,在国王约西亚的领导下,宗教权力机构规定集中在一个场所里敬拜一个神,这就是耶路撒冷神殿。尽管锡安山在重新被认作圣地之前就已经是不容置疑的神圣场所了,但犹太人仍然相信,它之所以神圣是因为在上帝的命令下,它被上帝的子民神圣化的,而不是这个地方有任何特别的天然神性。因此当古希腊人说风景中有神圣所在,希伯莱人称神殿才具有神性。

 

基督教又推进一步。早期传教士担心异教徒皈依基督教后,混淆创造物和创造者。使徒保罗的教导是自然界和人类一起堕落,需要通过基督的工作赎回。约翰催促基督徒不要:“爱这世界和世界上的事。”,约翰无疑是认为“世界”一词是指“非基督教的社会。”但教会坚持这个词的意思为“创造物”。“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神,……就不住人手造的殿。

新约真的没有教导大自然是罪恶的,甚至即使在自然的堕落中还显示了上帝永恒的权力和神性。然而最初的几个世纪里,许多基督徒确信自然界是上帝的敌人,是魔鬼居住的地方。虽然这种观点不是正统的,因为神圣的事物显示出大自然的创造是出自上帝的恩惠。世界落入黑暗势力中的想象塑造了中世纪欧洲基督教的观念。巴兹尔(Basil)说撤旦的“主权延伸到整个地球”。昔兰尼的Synesius祷告要从“地球的恶魔中、从物质的恶魔中”获得解救,“这些恶魔阻挡在攀登的道路上。”

那个时期的基督教不鼓励在自然界里寻找神圣的场所。对他们而言,教堂和修道院才是神圣的地方,拥有被包围的回廊和相邻的庭院,还有保护圣人墓地的树林,它们是罪恶荒漠中的神圣绿洲。神圣场所作为在堕落地球上天堂的前哨(outpost),可以选在任何一个地方,然而坐落在以前异教徒的神殿上更能显示基督教战胜恶神的优越性。

 

但是更为古老的异教徒的皈依经常是表面化的,一些早期的习惯在新的神圣场所仍在继续。新场所的面貌和旧的不一样,神圣建筑物没有树林环绕,没有围墙,它们看上去就像当代的样子。人们可以经常到神圣场所里寻求避难,饱受疾病折磨的人允许睡在里面,期待上帝送给他们康复的美梦。一旦某个场所被神圣化,围墙内外就不同,包括回廊和庭院。教堂的界限划分了两个不同的空间,边界保留了一种宗教认可。

到了欧洲准备侵略美国印第安人家园的时候,通过教会的权威,神圣场所作为边界明确的区域深入人心。另外土地边界的概念作为神圣到达的极限,无论是由围墙或想像的线标志,已经有了一千年传统的影响。印第安人无法理解外来的概念,欧洲人的边界划分导致了文化上的灭种,他们对印第安人的神圣观念没什么兴趣。这两个民族的相遇注定是悲剧。

在欧洲,关于神圣场所观念的更进一步的发展是非神化自然的最后一步。一方面国家主义者把国家的权力凌驾于教会之上,事实上否认了教会的土地是神圣的。另一方面蒸蒸日上的资本主义把土地看作商品,可以分割和出售,土地并不比任何其它的资源更具有神性。教会只得默认了这两方面的发展。但是古老的边界不可侵犯的意识却保留下来了,现在变成国家的边界或个人领地的边界不可侵犯,而不是宗教场所的边界。欧洲人对新秩序的信仰和古老的信仰一样坚定。侵犯边界仍然是可怕的罪恶。

几乎当外国人一出现在他们的海岸线上,印第安人就遇到了欧洲人要买他们土地的奇怪要求。无论在曼哈顿岛的“出售”中,或者在宾夕法尼亚州威廉佩恩(william penn)的“条约”中,这种事情屡次发生。印第安人似乎把这样的安排看作是土地的特殊使用,而不是“单一的付费交易”。印第安人很难相信土地能在一张地图上,用线任意分割。大地母亲怎么能划分?在19世纪的开放年代,特库姆塞(Tecumseh)说:“卖掉一个乡村?为什么不卖空气、云、宽广的海洋以及大地?”他不反对商业精神,但抗议亵渎神圣。

 

欧洲人震惊印第安人不懂得尊重他们的边界,对欧洲人来说,条约规定的界线体现了国家的领土完整,因此神圣不可侵犯,甚至在没有一个欧洲人看见的情况下,也不能侵犯边界。类似的,个人所有权的界限也要求得到同样的尊重。有些土地在成为王室、政府或私人财产后,印第安人仍然回到部落传统的土地上狩猎,这对欧洲人来说是不可原谅的过失。另一方面,欧洲人确信印第安人并不是真的“占领”或“利用”这片土地。他们认为印第安人的宗教不是“真正”的宗教而是迷信,印第安人的神圣场地得不到尊重。欧洲人期待印第安人接受新秩序,采用欧美的方式或者撤退到边界那一边。

印第安保留区设置了明确的边界,这意味欧美观念背景中的某种反常。一旦边界设定好了,印第安人就是被圈土地上的真正居住者。所有合法的力量和数世纪的风气应该使美国人尊重保留区,但在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初期的经济文化中,美国人把位于印第安土地上的自然资源看得比神圣所有权边界的理想更重要,虽然他们还有残余的宗教感情。

 1887年颁布的普遍分配法案是毁灭保留区的作法,它是借宗教名义把美国法律强加于印第安传统上的一种欺诈。国会议案的拥护者主张通过给予印第安人的财产权而迫使他们适应西方文化,法令公布后,负责分配的行政官员设法在50年内转让三分之二的印第安人土地。这种做法体现出对印第安人神圣土地的毫不关心。的确,在同一时期,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否认保护印第安人的宗教,并试图通过禁止他们的宗教来摧毁印第安人,还要让印第安儿童重新接受教育。

 

同时,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渴望正在改变美国的风景,破坏着印第安神圣土地的面貌。“荒野”是个西方的概念,很明显印第安人觉得神圣土地是不能破坏的,因此开发利用荒野即使没有侵犯全部土地,至少也是相当一部分。在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早期,美国出现了划分神圣土地的复活,即把自然保护区开辟为国家公园、森林和荒野的运动。初看上去,保护区并不具有神圣场所的含义,但绝大部分倡导者是出于对神圣的关怀而推动这项运动的。这种神圣关怀不是教会宗教的流露,而是涉及到世俗政府的保护行为,是一种公民宗教,但“公民宗教”的名称并没有表达出他们对神圣场地的认知方式。保护主义者是极其正统的人,源自深层的宗教。他们发现神殿不在教堂而在荒野,他们把未开发的大自然看作是神圣的。

在创建和保护国家公园中,约翰.缪尔(Muir)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确信他正在拯救神圣的场所。他认为山脉和草地是治疗、新生和敬神的地方。如果神圣是和一切相联系的感情,那么缪尔说得精彩无比:“通往宇宙最畅通的路是穿越一片森林荒野。”穆斯伊拉德(Mirce Eliade)把神圣与创造的时间和地点联系起来。缪尔发现伊甸园就在荒野里,他说:“我发现我住在创造万物的黎明阶段”,他补充道:“在上帝的荒野中,呈现着世界的希望。”黑齐黑齐是著名的约寒米蒂峡谷的一个缩影,它和约寒米蒂位于同一个国家公园内,是缪尔最为推崇的地方之一。为给圣弗朗西斯科城修建一个水库,黑齐黑齐面临着被淹没的威胁,缪尔毫不含糊地陈述了它的神圣性原则:

 

“神殿的毁灭者是掠夺式商业主义的信徒,他们对大自然不肖一顾。他们的眼睛不是注视着山顶上的神,而是直盯着万能的金钱。黑齐黑齐水坝!以及为教堂储水池(water-tanks)而建的水坝,在人们的心目中从来没有神殿被如此神化过。”

   

 为什么美国的环境保护者对神圣的理解超越了古代的先辈?乔治.卡特林(George Catlin)、亨利.梭罗、缪尔、 约翰.韦斯利.珀威尔(John Wesley Powell)和运动中的其他领导人熟悉印第安人,他们的写作反应出印第安人的观点。卡特林(Catlin)是位艺术家,在十九世纪30年代的作品中,他就竭力要把印第安文化从遗忘中挽救出来,他是第一位建议成立国家公园的人。国家公园不仅保护自然风景和野生动物,也保护平原印第安人。梭罗和印第安向导杰.珀利(Joe Polis)在荒郊野外度过了数月。缪尔和阿拉斯加的特里吉特(Tlingits)人相处过一段时光,他发现印第安人对待自然和野生动物的观念和自己的很相近,并且整个部落都接受。珀威尔熟悉派尤特语,他翻译并发表了的印第安人的诗。大自然的热爱者把精神的根基扎在土地中,他们承认事实:数千年的印第安人传统已经建立起和大地的亲密关系。

但在成立国家公园和森林保护区的时候,不幸的是为保护区内的印第安人制定了少许条款。公园和森林的行政部门规定居住其中或利用这片区域生活的印第安人,需要经过特别的准许才能利用自然资源,还有一些类似于多次尝试要把大峡谷里的Havasupai居住区驱逐出去的情况。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公园中的美丽的景观常常是部落传统中神圣的地方。

印第安人通常能够理解成立公园和森林保护区是为了保护其中的土地、动物和植物。从印第安人的立场看,保护区的成立是件好事,因为神圣场所的整体性需要把森林和公园保留在自然状态中。但土著人对干涉他们宗教、狩猎权和捕鱼权的法律感到困惑。一名克若(Crow)部落的成员说:

 

“保护鸟类、动物、植物和大地母亲的法律,使大自然免遭不尊重它们的人的破坏,却要禁止我们的宗教仪式…..美国印第安人对宗教场所没有任何威胁,却不让我们自由地接近我们的圣地。

 

本世纪的大部分时间,没有统一的政策准许印第安人接近他们的神圣场所。在印第安人看来,诸如发展道路、喷洒杀虫剂、清除树木、修建滑雪场和其它的娱乐设施,开筑渠道使河流变直和建筑水坝,都是亵渎神圣的罪恶。

 

最近几年,在国会行动中反应出一个更为谨慎的态度。1978年的美国印第安宗教自由法令(AIRFA)保证“美国印第安人爱斯基摩人阿留申人和土著夏威夷人拥有宗教信仰、表达和举行仪式的权利”,法律责令所有美国政府机构邀请传统宗教的领导人,为保护美国土著人宗教权利以及如何实施进行商议,并把联邦土地上所有的神圣场所登记编目,提出管理政策,以便保护神圣场地上的传统宗教价值和仪式。这条法律出现的正是时候,因为剩下的美国印第安人的神圣场所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受到亵渎神圣和彻底毁灭的威胁。法律认定所有团体拥有保护宗教自由的平等权力,那么应用于土著美国人,政府必须承认神圣场所的特殊作用。

但是除了一、二个著名案例外,在AIRFA下保护神圣场所的法庭案例是败诉了。在失败的案例中,有试图保护犹他州纳瓦霍人在彩虹桥(Rainbow Bridge)的敬神权利,有试图在田纳西州拯救受到Leillco水坝淹没威胁的切罗基人(Cherokee)的地方。在亚里桑那州,有为防止滑雪场侵犯圣弗良西斯科山峰的案例,对霍皮族人和纳瓦霍人都认为这个山峰是神圣的地方。还有要求不受干扰在达科塔南部熊山岳举行拉科塔人和沙伊安人的仪式的案例。在这些诉讼中,把公众使用的水库或者娱乐设施置于土族美国人宗教权利之上。甚至一个胜诉的案例,在南部加尼福尼亚州,尤罗克(Yurok) 、卡罗克(Karok) 和聿娄瓦(Yolowa)部落努力阻止修建一条公路,这条公路穿越他们山上的传统祈祷地点。起了决定性作用的是他们的第一个修正案权利法(First Amendment rights),而不是AIRFA。在另一个案例中AIRFA起了作用,这个案例是反对颁发北部光源有限公司的许可证,公司计划的水工程项目会毁坏瀑布爱达荷(Idaho),它是库特奈(Kootenai)部落的神圣场地。

软弱无力的AIRFA仅是国会针对联邦机构的咨询决议案,对它的忽视不会受到惩罚,它还缺乏可实施的条款。在与其它权利和利益发生冲突时,AIRFA提供了有利于对美国印第安人宗教的权衡。一个联邦机构考虑印第安人权利时也许要与AIRFA保持一致,但并不意味着在与滑雪场、骑自行车的土路或发电厂发生冲突时,会把印第安人的权利放在首位。我们只能期待一个新的、更强有力和详尽的法律保证印第安人神圣场地上的宗教自由。

AIRFA的无效性背后是没有认识到美国印第安人和欧洲人对神圣场地的看法不同。在胜诉的Yurok-Karok-Tolwa案例中,即通常简称为“G-O道路案例”,法庭用联邦土地调查局的用语定义神圣场所,部分判决如下:

 

本法庭宣判永久禁止被告在烟囱岩段Chimney Rock Section)建筑G-O道路,或者任何其它道路…..这些道路横越高原地区,它们是六河森林的部分…..本法庭还判决永久禁止被告商业砍伐木材的权利。

 

这个判决还要求为未来在普通区域的其它规划做出环境影响报告。这项条款与欧洲传统中为神圣土地划界线的条款相似。然而现代官员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就像古希腊为神庙“temenos”划界一样。但与古希腊不同而与现代世俗观点一致的是他们不相信划定的界线内有任何固有的神圣性。

另一方面,传统的印第安人面临着困难的选择。他们可以接受土地管理者的决定,或者像G-O道路案例一样到法庭起诉,但这样只能满足对一些分散的传统小块土地的拯救,而对非印第安的观念——神圣场所只是划出的部分毫无触动。这个进程有利于应用联邦法律获得一定程度的公平。但是另一个选择是坚持古代印第安人的观念——所有的土地都是神圣的。认真地对待第二个选择会开打双边对话的过程,能提高印第安价值观的国民意识。一些部落的长老已经开始行动,罗伯特.迈克尔生(Roberts.Michaelsen)在一篇重要的近期文章指出:

 

“一些传统主义者声明,按照他们的宗教,所有部落过去曾用于居住、庆典和敬神过的土地都是神圣的,因此部落自由地进行宗教仪式至关重要。这样一个声明曾由联邦机构特别工作小组发表过,其中包括19名普韦布洛人,在关于AIRFA〕决议的参议员听证会上由雅基玛代表提出过。在法庭上苏人、霍皮人(Hopi)和纳瓦霍人也提过。”

 

有关报道说霍皮族发言人宣称在精神上拥有整个北美洲的所有权。在亏混鬼魂舞中(Ghost Dance),许多印第安部落祈祷整个土地的复兴,祈祷者的灵魂在第一次受伤害的屈膝(Wounded Knee)中并没有死亡。

联邦法律当然缺乏这种眼力。国会没有意识到许诺的远超过实际履行的。它承认印第安人同意——应该尊重和保护某些神圣的土地,只要没有和其他人的权利和利益发生严重的冲突。但国会和法院没有涉及传统部落的基本原则,既作为崇高整体的地球母亲是神圣的。

另一个事实也要考虑。今日美国有大批的影响日益广泛的人正在恢复地球是神圣的古老观念。他们不是在追逐时尚或装模作样,而是出于坚定的信念。他们认为荒野是神圣的场地,能提高人的智慧和增进健康。他们倡导我们应该了解大地和居住其上的动植物。他们的体会就像印第安人长期以来体会到的一样,人类不是创造物的统治者,而是和熊、大乌鸦、流动的溪水为伴的创造物。

这群人是谁?他们至今没有名称,没有教堂,可能永远也不会有。加里辛德(Gary  Snyder)是其中一位,保罗文特(Paul Winter)是另一位。有趣的是首先想到的一位是诗人,后面一位是音乐家。还有作家温德尔白瑞(Wendell Berry)鲜明地谈到农业用地和居住地,他认为一个人居住的地方具有神圣性,这和欧洲的传统观念相异。欧洲传统认为神圣场所是人敬拜神的隔离开的地方。然而把一个人住的地方看作具有神性,是整个地球具有神圣性的最有力的支持。辛德对印第安传统做了深刻的富有同情心的研究。文特和白瑞承认他们的观念和印第安的见解接近。

我们处在这样的时机,上面提到的那些人能够和传统美国土著长老交谈,印第安仍然神圣的地方——绵延不断的大地中有神奇力量的地方,必须得到保存。对AIRFA进行修正和强化的讨论至少可以是个开端。一个更好的法律应该给予相信大地具有神性的人以力量。就像在G-O道路案例一样,它鼓励环境保护团体和印第安部落团结一致。这样的合作是因为印第安人和环境保护主义者希望在自然状态下保护神圣的地方。他们的动机既不是完全一致,也不是互相矛盾。

这种局面推动了两个团体开展更广泛的对话。非印第安的一方从印第安神圣场地的观念中学习到某些东西,印第安人也能听到一些美国人的意见,这些美国人认同许多印第安人的场所是神圣的。其中一些特殊的地方,必须禁止对外界开放,保持荒野的神秘性。 AIRFA需要有超前性并且在一些法庭案例中得到尊重。例如,在Kootenai案例中,给予部落长者“有限分配(limited distribution)”证词,以推测地点的位置并证明它们的神圣性,证词没有成为法庭公开记录的一部分,然而它的秘密保留下来了。需要保护的许多地方是重要的圣地,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内应该向外界开放,以便所有来访者能从中寻找智慧和健康。当然,必须防止粗野的侵犯和肆意的破坏,并禁止参观者偷窃圣物,这种人不尊敬神圣的场所。

 

对话已经开始了。所有参与者理应是愿意学习者。最近的科学进展显示出对印第安神圣场所观念的某些支持。生态学告诉我们,生物圈的各个部分相互联系密切合作。就像生态学家认识到的,地球上的生命形成一张网,网中存在重要的能量中心。即使在没有毁坏维持生存的最基本过程的情况下,我们也不能允许很多地方的网遭到破坏。大气化学家詹姆斯.洛夫洛克(James Loveock)和生物学家利恩那伽力(Lynn Nargulis)提出了盖娅假说的理论。地球活生生的系统——动植物统称生物圈,它们调节着物理系统,如大气中的温度、气体平衡和酸度,以此来保护并支持生命。

 

如果我们把盖娅假说暂时当作真理,就意味着唯有当我们认识到地球上每一部分都是神圣的,并和整体相联系,我们人类的行为才可能保持与行星系统的运作一致。无论我们是印第安人或其他人,都会同意缪尔的话:“我们都居住在一个房间里——苍天是世界的屋顶——我们正航行在太空中,不留下任何痕迹。”我们知道影响自然环境的任一部分的决定都会关系到神圣场地的决定。部落长老的想像可以和生态科学家最大胆新颖的概念相结合,向我们揭示怎样看待整体——地球的神圣性,当我们一起居住这里的时候,我们应该有怎样的行为。

 

原文: How Much of  the Earth Is Sacred Space?》

作者:J .Donald Hughes and Jim Swan

选自:《People, Penguins, and Plastic Trees》-Basic Issues in Environmental Ethics

Pierce/VanDeveer  2 nd  Edition Wadsworth Publishing Company  P 350-358

 

 

                                    20008月15日初稿

                                    20004年7月5日 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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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蓓

吴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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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硕士,担任过大学物理教师13年。2001年赴英国爱默生学院学习华德福教育,2005年9月开始在北京实践华德福教育。已出版的书籍:《华德福老师的心灵日记》(原名为《英格兰的落叶》)、《请让我慢慢长大》。翻译出版的书籍:《学校是一段旅程》、《解放孩子的潜能》、《圣雄修身录》《圣雄箴言录》,以及3本儿童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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